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0818.因此,教会里那些不承认主和祂的神性之人不能与神结合,从而不能在天上的天使当中占有一席之地;因为若不藉着主并在主里面,没有人能与神结合。若不藉着主,没有人能与神结合,这是主自己的教导,约翰福音:
从来没有人看见神;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。(约翰福音1:18)
同一福音书:
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父的嗓音,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。(约翰福音5:37)
马太福音:
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,没有人知道父。(马太福音11:27)
约翰福音:
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着我,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。(约翰福音14:6)
若不在主里面,没有人能与神结合,这也是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教导:
枝子若不住在葡萄树上,自己就不能结果子;你们若不住在我里面,也是这样。因为离了我,你们就不能做什么。(约翰福音15:4-5)
若不在主里面,没有人能与神结合,这是因为父在祂里面,他们为一,这同样是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教导:
人看见我,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。……你们也就认识我的父,从今以后,你们认识祂。人看见了我,就是看见了父。腓力,我在父里面,父在我里面,你不信吗?你们当信我,我在父里面,父在我里面。(约翰福音12:45; 14:7-11)
同一福音书:
我与父为一。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,父在我里面,我也在父里面。(约翰福音10:30, 38)
5071.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“咒诅的人”,对他们的惩罚是“永火”,如以下经文所说:“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,你们这被咒诅的人,离开我,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”,以及“这些人,要往永刑里去”,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,转向邪恶与虚假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,“咒诅”表示一种转离(245,379,1423,3530,3584节)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,也不是良心的折磨,而是对邪恶的贪欲。因为在人里面,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;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,在来世则折磨他。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。
显然,“永火”不是属世之火;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,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,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。不过,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,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;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;或也可说,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,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。若注意这个问题,谁都能看出,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。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,“火”与“热”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(934e,1297,1527,1528,1861,2446,4906节)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,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,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。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: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,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。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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